一、項目簡介
1.租賃標的
福州市台江區鼇峰路118號34號過渡房102、104、106、108、110、112、114店麵,麵積21.6㎡ /間。
2.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保證金
租賃期限2年,出租底價2750元∕月·間,租金按月結算,租賃履約保證金為壹萬元/間(大寫:壹萬元整)。
3.標的基本情況
租賃標的位於福州市台江區鼇峰路118號34號樓,產權證已辦理。
4.風險提示
(1)原租賃合同租期將於2020年12月底到期,原租戶有續約意向,同等條件下原租戶有優先權。
(2)若遇政府拆遷房屋,租戶必須按規定騰空房屋。政府拆遷房屋所有權益歸福人集團所有。
5.租賃用途
出租單元隻用於餐飲、食雜店等符合有關規定的營業項目,不得從事活禽宰殺等影響環境衛生項目。
二、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競租者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有誠信、資信良好的有經濟實力的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
2.競租者報名時需繳納投標保證金壹萬元/間(大寫:壹萬元整)。
3.中標者所繳投標保證金全額轉為履約保證金,待解除租賃合同後無息全額返還。
5.未中標者其投標保證金在開標後5天內免息退回。
三、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1.出租方以標的店麵現有的空間麵積和移交時的狀況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經營,維護經營場所及公共場所衛生。
3.承租方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等證件。
4.承租期間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賃物進行經營活動而產生的各種稅費,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期間承租方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水、電、氣、電信、物業管理費等均由承租方承擔。
6.承租方對承租房隻有使用權,不得改變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
7.承租方不得改變建築物結構,如需裝修應將裝修方案報出租方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8.租賃期滿後,該租賃物上裝修歸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戶不得拆除、破壞,否則將不退還租賃履約保證金。
9.租賃標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四、競價方式
投標競價,價高者得。
五、通告期限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4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則通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0年12月18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投標競價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六、報名截止時間
2020年12月4日17:00止。競租人應在公告期間聯係我公司獲取相關競價文件。
七、聯係人:葉先生
電話:13960929156
地址:台江區鼇峰路118號 福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
監督電話:0591-88059276
福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1月13日